
「小孩子才做選擇,我通通要!」
報復經濟,不能只是振興劵變大,我通通都要變大,而且省很大!
7/18~8/31期間,來名創優品消費發票金額滿220元送購物金70元,滿440元送購物金140元(以此類推),買越多省越多!使用振興劵結帳,加碼立減20!
【活動辦法】
活動內容:活動期間發票金額滿220元立即送70元購物金(乙張),使用紙本振興劵結帳,加碼折20元 (單筆現折乙次)。
※購物金面額:70元購物金 (包含20元面額乙張+50元面額乙張)
※購物金發放方式: 發票金額滿220元立即送70元購物金乙張,滿440元送2張,以此類推。(離櫃後恕不補發,請務必清點清楚)
※振興劵加碼折:發票金額滿220元現場立即折20元,折扣後如果不滿220元級距,恕無贈送購物金。(單筆現折乙次,離櫃後恕不補折抵)
舉例:發票金額滿240元現場立即折20元,折扣滿220元級距,即可贈送購物金。
※購物金使用辦法:
(1)使用期限08/16~09/30,下次消費發票滿額方可使用。
(2)結帳前請先出示票券且使用後須繳回給門市人員,離櫃後恕不接受折抵。
(3)單筆消費不可同時折抵二張一樣面額的購物金,單筆發票最高可折抵70元。
(即每次使用限定20元乙張或50元乙張,或20元+50元各乙張)
單筆滿200元限用20元購物金乙張,單筆滿500元限用50元購物金乙張,單筆滿700元可同時抵用20元和50元各一張,即單筆最高可抵用70元
(4)購物金為贈品不受禮券定型化契約之規範,購物金使用時不得要求兌現及找零,如有遺失、毀損、恕不補發,如經毀損至無法辨識、塗改或影印者無效。
(5)主辦單位保有活動最終解釋權利,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,恕不另行主動告知。